1、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统计工作有着明确的分类标准。根据海关的统计规则,所有纳入统计范围的进出口商品都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》进行归类。这个目录的编制历史始于1980年至1991年,那时它是基于联合国《国际贸易标准分类》的第二次修订本。
2、中国海关统计年鉴的统计范围涵盖了一系列进出口货物。实际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的货物是其统计的核心内容,这包括了保税仓库、保税区或经济特区进出境的货物,以及加工贸易的进出口商品。对于租赁期长达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,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货物,海关同样进行了详尽的统计。
3、海关统计包括实际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的货物。保税仓库、保税区或经济特区进出境的货物、加工贸易进出口的货物、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货物、国际间无偿援助的物资以及捐赠品等均列入海关统计。
4、进口货物按CIF型价值统计,出口货物按FOB型价值统计。CIF包括货价、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、运费、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。FOB不包括货物离开中国关境后的运费、保险费和其他费用。海关统计价格分别以人民币和美元计值。
5、中国海关实行关衔制度,分为五等十三级,包括海关总监、副总监等高级职务,以及关务监督、督察、督办和关务员等各级别。
1、普货(General Cargo)普货,即一般货物,指的是那些不涉及危险品、冷冻冷藏品、违禁品、仿牌商品或敏感商品的常规货物。普货在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中,通常指不需要特殊监管或检验的货物,如纺织品、机械设备、书籍等。
2、普货:安全的选择普货,顾名思义,是指那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、非危险性的物品,如服装、鞋子、书籍、玩具和办公用品等。它们可以直接通过标准的物流渠道进行运输,无需特殊处理,确保安全到达目的地。
3、普货:就是不用做商检的货 杂货:就是柜里的货物种类有很多种,就按杂货报关。
4、普货,则是一般普通货物,在国际运输对航空飞机无影响,如梳子、手机壳、小饰品以及大部分日常用品等,这些物品无限制,无需担心被海关扣货。最后一种,敏感货,3C电子产品、化妆品、食品书籍、充电宝等,这些物品需要特定的物流渠道,否则无法邮寄到目的国。
5、敏感货的定义比较复杂,敏感货是指上述中有可能涉及监管部严格的违禁品的一个泛指。电池类货物,电池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磁场电信号,会干扰航空安全,属于航空限制运输物品,但又不是违禁品,可以运输,但是需要有特别的程序。
1、《税则》中的商品编码号列称为税则号列(简称税号),为征税需要,每项税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的税率;《统计商品目录》中的商品号列称为商品编码,为统计需要,每项商品编码后列出了该商品的计量单位,并增加了第二十二类“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”(内分第九十八章和第九十九章)。
2、该号列是海关税则中商品的分类号。在关税使用理事会税则目录(CCCN)中,各类商品的税则用四位数表示,中间用圆点隔开,前两位数表示所属章次号,后两位数表示所属该章以下的税则号。
3、因此,严格来讲,税则号列是一国在HS编码基础上,根据一定规则对本国产品目录的扩充。HS编码则是基础目录。
4、税则号是指海关税则中商品的分类号。海关税是征收关税的依据。HS编码是对各种不同产品出入境应征/应退关税税率进行量化管理的制度。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,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,应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货物进(出)境地海关申报。